2021-05-13 22:14:01
极目新闻记者刘琴
隐约觉得妻子出轨,却不知出轨对象是谁。河北沧州海兴县的朱华偷偷在妻子李玉的车内安装带录音功能的汽车GPS定位器,发现对方竟是自己同事周军。
一番冲突后,李玉答应回归家庭,但仍偷偷与周军有来往。朱华再次将带有定位功能的手机放在妻子轿车的后备箱,根据定位捉奸在车,并捅伤二人。
2021年4月9日,河北省沧州市海兴县人民法院对该起故意杀人罪作出判决,朱华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
判决书还称,古人训语“奸情自古出人命”,偷情者或者出轨者都是对夫妻关系的不忠不贞。
安装定位
朱华、李玉、周军,三人均为河北省沧州市海兴县人。
李玉、朱华两人结婚多年,家中育有两孩。
周军、朱华二人同事多年,常上下班同行。
几年前,朱华隐约感觉到妻子出轨了,可他不知道妻子出轨的对象到底是谁。2019年秋,朱华为了找到妻子的出轨对象,他特意网购了一款带有录音功能的汽车GPS定位器,安装在自家轿车的方向盘下方。
2019年10月的一天中午,朱华原本要跟妻子李玉一同给他舅舅庆生,李玉却以要接从远方回来的孩子为由,让朱华先行前往饭店。
一家人都等着李玉,朱华给李玉打了电话,无人接听。于是,他打开手机上连接汽车GPS定位器的软件。通过录音,他听到了他妻子和一个男人说话的声音。
近3个小时后,李玉独自一人来到饭店。吃完饭后,李玉才接回了孩子。一家人吃完晚饭,朱华再次在一旁听起中午的录音,听着一段段熟悉的声音,他确定该男子是经常载他上下班的同事周军。
直到睡觉前,朱华再也忍不住质问妻子中午去了哪里,两人因此还发生了肢体冲突,惊动了双方的父母。“咱都有两个孩子了,为了孩子也不能离婚啊,你有错你改,我有错我改。”朱华对李玉说,李玉也答应了。
车内捉奸
可是好景不长,朱华发现李玉跟周军并没有断了来往。
2020年6月13日上午,朱华将一部带有定位功能的手机,放在自家轿车后备箱放置备胎的位置。随后朱华便回到单位上班。
2020年6月14日上午11时许,在单位宿舍休息的朱华,用自己手机搜索放置在车辆后备箱的手机定位,他发现手机定位位置比较偏僻,离家也远。朱华起了疑心,搭乘一辆出租车赶回家中。
朱华回到家后,只看见了两个孩子,不见妻子李玉的身影。他让两个孩子去到奶奶家,独自一人在家等李玉回来。
朱华没有等到李玉回家,还发现那部手机的定位位置始终没变。他想起那部手机设置了自动接听功能,于是便打电话至那部手机。
从手机中,朱华听到妻子与他那位男同事周军在车内的声响。朱华说,这是在挑战他的底线。
朱华拿出藏在卧室的一把刀,还从厨房拿出水果刀,骑上电动车,按照定位位置赶去。
在村内的一高架桥下,朱华看见李玉和周军一左一右坐在车的后排座上,两人都光着脚,将脚蹬在车前座椅上玩着手机。
李玉纳闷丈夫是怎么找来的,但自己也不觉得惊奇,因数月前,朱华就知道了这些事情。
持刀伤人
“录个视频当证据吧。”朱华掏出手机录视频。车内的周军和李玉却不以为然,抬头看了看朱华一眼,又继续玩起手机,嘴里回应:“录吧、录吧。”
眼前一幕彻底激怒了朱华,他用拳头锤打了周军的头部,周军光着脚下了车。周军半蹲着穿鞋时,朱华掏出别在衣服内的刀,捅向周军的左侧胸部。
周军回忆,朱华拿着刀朝他乱比划,他尝试用手挡,两手受伤后出血严重,周军意识开始模糊,期间他还喊李玉赶紧送他去医院。“我要不行了,我就不该跟你出来。”周军说。
朱华记不清他到底捅了周军几刀。直到李玉从车上下来,挡在了朱华面前。朱华又捅了李玉的左腹部。一时间,朱华心软了。在李玉的劝说下,他停了下来。
李玉受了伤,没有再拉架。她坐在驾驶座上,寻思着赶紧把车倒出去,让周军上车。朱华也追过来,想上驾驶座开车。
李玉让朱华上了后座。朱华赶紧扔下手中的刀,上到车后座,并且打了120急救电话。
李玉将车开到半路,遇到了赶来的救护车。到了医院,眼看李玉和周军进了急诊室后,朱华拨打了110报警自首。
李玉、周军二人经海兴县公安局法医损伤检查鉴定,符合重伤二级标准。
引用古训
2020年11月23日,海兴县人民检察院就此案向河北省海兴县人民法院提起公诉,指控被告人朱华犯故意杀人罪。
极目新闻记者在该案刑事附带民事判决书中看到,2020年6月15日,朱华因涉嫌故意杀人罪被海兴县公安局刑事拘留,2020年6月29日经海兴县人民检察院批准,由海兴县公安局依法执行逮捕。现羁押于海兴县看守所。
此案的判决结果为被告人朱华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没收随案移送的被告人朱华的作案工具刀具二把;被告人朱华赔偿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周军各项损失95339.80元;驳回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周军的其他诉讼请求。
河北省海兴县人民法院还在判决书中提到:“古人训语‘奸情自古出人命’,偷情者或者出轨者都是对夫妻关系的不忠不贞。”
判决书中出现上述古训是否妥当?
湖北首义律师事务所律师吴正平称,从该判决书的这段表述来看,这一句应该不属于解释说理部分,应该是属于法官寄语,代表法官对家庭纠纷引起的刑事案件个人的心理感受。吴正平律师认为,裁判文书不是法官的自说自话,而是应该让包括当事人、法律工作者和其他社会公众在内的受众看得清楚、听得明白的说理分析,所以判决书的文字还是应当力求规范精炼,格式标准。
(文中朱华、李玉、周军均为化名)
延伸阅读
男子得知妻子出轨与妻子残忍杀害出轨方一家4口
得知妻子与他人发生关系后,河南省鹤壁市淇滨区一男子与妻子持刀赶至对方家里,残忍将4人杀害,其中包括一名11个月大的女婴。法院一审判处男子死刑,女子有期徒刑12年。受害人家属不服,申请检察院抗诉。
华商报记者3月12日从河南省鹤壁市人民检察院获悉,受害人家属的抗诉申请检方已受理,并已向相关部门提出抗诉。
(陈某强夫妻生前和大女儿合影)
清晨发生血案,一家四口遇害
2020年2月27日清晨,河南省鹤壁市淇县高村镇发生一起凶杀案:1994年出生的陈某强和妻子庞某银(殁年27岁)、母亲王某枝(殁年51岁)、小女儿(殁年11个月)陈某某被人杀害在家里,4岁多的大女儿因为在另一个卧室睡觉逃过一劫。
案发后,村民和死者家属获悉,凶手是一对80后夫妇,鹤壁市淇滨区人,男的叫刘某宾,女的叫李某娟。作案后,两人逃离案发现场,随后刘某宾打电话报警,二人双方落网。
鹤壁市人民检察院指控:2020年2月初,被告人刘某宾得知妻子与被害人陈某强发生婚外情,对此事耿耿于怀,逐渐产生要杀死陈某强一家的想法。
2020年2月26日晚,刘某宾提议第二天和李某娟一起去杀陈某强,李某娟表示同意。2020年2月27日7时许,刘某宾、李某娟驾车到淇滨区某市场购买了两把木柄单刃尖刀,随后来到陈某强家附近。下车后,二人各携带一把尖刀,由李某娟带路走到陈某强家门口。刘某宾拧开未上锁的门后,二人进入陈某强家中。在陈某强卧室内,刘某宾趁陈某强、庞某银及11个月大的小女儿在床上休息时,使用尖刀多次捅刺陈某强、庞某银和其女儿胸腹部、背部。
(陈某强的两个女儿,大女儿睡在另一个卧室逃过一劫)
陈某强母亲王某枝听到响动后,从隔壁卧室出来看情况,刘某宾又持刀捅刺王某枝胸腹部数刀,致四被害人当场死亡。刘某宾行凶过程中,造成李某娟双手、肋部损伤。
二人驾车离开现场后,刘某宾拨打110报警电话并在小区门口等待,后被赶到的民警带至公安机关。检方指控,被告人刘某宾、李某娟共同故意杀害他人,应当以故意杀人罪追究刑事责任。
家属:
案发前李某娟丈夫曾打过陈某强,是否出轨不了解
庞先生是被害人庞某银的哥哥。2021年3月12日中午,提起妹妹一家四口不幸遇害的事,庞先生悲痛不已。
庞先生介绍,父母就他和妹妹两个孩子,妹妹庞某银出生于1992年11月,初中毕业。2015年,经人介绍,妹妹嫁给淇县高村镇小伙陈某强。“妹夫陈某强也是90后,初中毕业后学了厨艺,一直在当地餐厅打工。”2016年10月,陈某强夫妇的第一个女儿出生,2019年3月,两人的第二个女儿出生。在庞先生眼里,妹夫、妹妹心地善良,没听说和他人有矛盾。
庞先生回忆,案发前,妹夫在当地一家餐厅做厨师。2020年1月,妹妹回到娘家告诉家人,丈夫与餐厅同事李某娟在工作上合不来,产生矛盾。李某娟辞职后,多次找丈夫麻烦。
苏先生称,案发前,刘某宾曾开车撞击妹夫的车,之后下车殴打妹夫,“修车的钱还是我付的”。至于刘某宾为何撞击、殴打妹夫,妹妹、妹夫已经遇害,他们也不清楚。
苏先生是陈某强的姐夫。3月12日下午,提起岳母一家人的遭遇,苏先生叹息不已。“岳父岳母有两个孩子,妻子是老大,小舅子是老二”。苏先生说,他记得小舅子属狗,1994年出生。2013年,苏先生的岳父骑摩托车外出时发生单方事故,治疗一段时间后不幸去世。没想到几年后,家里又有4人同时遇害。
苏先生向华商报记者证实,案发前,陈某强确实被刘某宾殴打过。苏先生回忆,大约在2020年1月,岳母给他打电话,说陈某强要去见刘某宾,也不知道是什么事,让他陪着一起去。“到现场后,小舅子让我在车上等他,他单独去见刘某宾。”苏先生在车上远远看到,一男子用棍子打了小舅子几下,小舅子没有还手。小舅子回来后,他问是怎么回事,“小舅子说没事,他打我几下,事情就算清了。”
据悉,刘某宾与妻子李某娟均出生于1986年,案发前,刘某宾系鹤壁市某汽修公司员工。至于陈某强是否出轨李某娟,庞先生和苏先生都说之前没听说过,也是案发后才听办案人员说的。在庞先生和苏先生看来,陈某强比李某娟小七八岁,出轨李某娟让人难以相信。
两位家属介绍,陈某强一家4口遇害后,在当地政府帮助下,4人很快安葬。案发后,陈某强夫妇的大女儿被接往外婆家居住。
(当时的案发现场已被拆迁)
凶手一人被判死刑,一人被判12年
2020年2月27日,因涉嫌故意杀人罪,刘某宾被刑事拘留,同年4月4日被逮捕。2020年2月27日,李某娟被指定居所监视居住,同年3月7日被刑事拘留,4月4日被逮捕。
2020年10月3日,鹤壁市人民检察院以刘某宾、李某娟犯故意杀人罪,向鹤壁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被害人王某枝的女儿(陈某强姐姐)在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中提出丧葬费、死亡赔偿金、精神抚慰金等101万余元的民事赔偿;庞某银的父母、大女儿提出丧葬费、死亡赔偿金、被抚养人生活费等276余万元的民事赔偿。
2020年11月25日,因涉及个人隐私,鹤壁市中级人民法院不公开开庭审理了此案。法庭上,被告人刘某宾辩称,其不是和李某娟共同犯罪;其辩护人对公诉机关的指控不持异议,但提出:刘某宾构成自首,可以从轻或减轻处罚;刘某宾不希望犯罪结果真正发生。被告人李某娟对公诉机关的指控无异议,其辩护人提出:李某娟构成自首,可以从轻或减轻处罚;李某娟在犯罪过程中起辅助作用,系从犯。
鹤壁市中级人民法院查明的事实与鹤壁市检察院公诉的事实基本一致。法院查明,作案过程中,李某娟因抢夺刘某宾所持尖刀,造成双手、肋部损伤。
被告人李某娟在接受警方调查时供述,案发前,她和陈某强在当地一家餐厅工作,后来有了感情,发生过性关系。2020年1月初,丈夫刘某宾开始怀疑她和陈某强的关系,2月初她向丈夫坦白了这件事......丈夫作案过程中,她因阻拦致双手受伤。
鹤壁市中院认为,被告人刘某宾、李某娟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致四人死亡,其行为构成故意杀人罪,且刘某宾在犯罪过程中手段残忍,情节特别恶劣,罪行极其严重。二被告在犯罪过程中,主观上有共同的故意,客观上有共同的行为,符合共同犯罪的特征,被告人刘某宾关于“不是和李某娟共同犯罪”的辩解不能成立。
法院认为,刘某宾虽有自首情节,但其滥杀无辜,罪行极其严重,不足以对其从轻处罚,对辩护人的辩护意见不予采纳。李某娟主动向公安机关投案,到案后如实供述主要犯罪事实,属自首,可以对李某娟从轻处罚。
2020年12月8日,鹤壁市中院一审判决:被告人刘某宾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被告人李某娟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有期徒刑12年,剥夺政治权利2年;被告人刘某宾、李某娟赔偿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合计13万余元。
(案发后,陈某强大女儿被接到外婆家生活)
死者家属申请抗诉获受理,
检察院:已向相关部门提出抗诉
庞先生、苏先生告诉华商报记者,一审判决后,死者家属对民事赔偿和刑事判决都不满意。民事部分,家属向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刑事部分,家属向鹤壁市检察院申请抗诉。
死者家属认为,一审法院判处刘某宾死刑是适当的,但对带领刘某宾持凶器闯入陈某强家,实施灭绝性屠杀的李某娟罪行认定和判决事实不清,适用法律错误。“李某娟在本案中也是主谋,依法应当严惩,一审法院以故意杀人罪判处其有期徒刑12年明显错误”。死者家属称,案发后,被告人家属既未看望慰问受害人家属,也未就民事赔偿与他们协商,至今没有赔偿死者家属一分钱,“希望检察院和二审法院充分考虑这点,依法严惩凶手”。
死者家属告诉华商报记者,一审宣判后,他们先后向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并向鹤壁市人民检察院申请抗诉,“春节前,抗诉申请已获受理。”
3月12日下午,鹤壁市人民检察院相关人员告诉华商报记者,陈某强一家4口遇害的事他了解,死者家属的抗诉申请,鹤壁市检察院已向相关部门提出抗诉,目前案件正按程序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