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06-24 17:49:02
曾任云南省楚雄州委副书记、州长等职的杨红卫,因涉嫌吸毒、受贿,于2011年4月落马,这位“吸毒州长”“风水州长”,因受贿1000多万,滥用职权致使中,违规决策,滥用职权,致使国家利益遭受损失共计2.66亿元人民币,2013年初被云南省大理州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处无期徒刑。
公开资料显示,杨红卫,1963年8月出生1983年8月参加工作,历任共青团云南省红河自治州委书记,弥勒县副县长,县委副书记,县长,红河自治州委常委、秘书长、副书记,楚雄自治州委副书记、州长。
公开信息显示,杨红卫仕途顺畅,23岁出任红河州团委书记;28岁担任弥勒县县长,被称为“娃娃县长”,曾当选全国百大优秀县长。
据媒体披露,杨红卫酒量大,能喝3斤酒。他不但吸食毒品,还与数十名女性有不正当关系。此外,他迷信风水,在“风水大师”的点拨下,认为市区的一座塔影响了自己的官运”,不惜重金在水库边修建一座200多米高的观音菩萨像。
2011年4月27日晚,杨红卫被云南省纪委宣布“双规”。同年5月1日,云南省纪委、省监察厅披露,杨红卫任职楚雄州州委副书记、州长期间,涉嫌违反组织纪律、失职渎职、吸食毒品、收受他人巨额贿赂等严重违纪违法问题。
2011年8月2日,云南省委常委会决定,对杨红卫给予开除党籍处分,对涉嫌违法犯罪问题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杨红卫涉嫌受贿、滥用职权一案侦查终结后,经指定管辖,由大理州人民检察院向大理州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2012年12月13日,大理州中院开庭审理此案。
公诉机关指控,2003年至2011年,被告人杨红卫利用职务便利,为相关公司及个人谋取利益,单独或与妻子收受贿赂人民币共计979万余元、美元4.78万元、港币3万元、澳元1万元,收受黄金、钻戒等贵重物品折合人民币18万多元,构成受贿罪。
检方还指控,2006年至2010年,被告人杨红卫在担任楚雄州州委副书记、州长期间,在侏罗纪世界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开发恐龙谷项目以及云南德胜钢铁有限公司的技改项目中,违规决策,滥用职权,造成公共财政资金损失共计2.66亿元人民币,致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构成滥用职权罪。
2013年初,大理州中院对此案作出一审判决:被告人杨红卫犯受贿罪,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犯滥用职权罪,判处有期徒刑6年。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没收个人全部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