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岁男孩下河捉虾触电身亡,责任方:判二十年都随便,就是没钱赔

2021-07-26 16:33: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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炎炎夏日,七月流火,很多孩子喜欢跑到水边玩耍。而水火无情,从这几天以来河南郑州及新乡的灾情便可见一斑。每年暑假,都会有不少学生溺水的事情发生,家长尤其要做好监督工作。

贵州省安顺市宁谷镇,上图中这位被众人搀扶的女子姓杨,她的儿子小豪在河边发生了意外。当她赶到现场后,伸手试探了一下儿子的鼻息,已经没有气了。她赶紧给儿子做人工呼吸,但此刻早已无济于事,小豪的生命走到了尽头。心灰意冷的母亲哭倒在地,泣不成声,瘫坐在河边扶都扶不起来。

这样的结果不免叫人心痛惋惜,那这一悲剧是怎么发生的呢?据了解,小豪今年才16岁,正值青春年少。他在一所技校学习汽修,这次是休息日放假回家,便和几个发小一起出去玩儿。大家看到村边的河沟水比较浅,于是决定下河捉一些龙虾。

同学们一下水,便感觉有些不对劲,有一些麻麻的感觉。小豪的位置更糟糕,他已来不及反应,栽倒在水里,最终因触电而导致身亡。水里怎么会有电呢?原来,在河道对岸沿街有一家洗车店,他们家把水泵放进河里,直接抽河水给来往车辆洗车和加水。杨女士认为,他家管理不善,电线掉进水里漏电,是导致儿子死亡的原因。

根据其他家属的介绍,小豪家的经济状况很差,一家五口人都挤在一间屋子里生活。而且小豪是家中的独子,却在马上就要长大成人的年纪不幸触电夭亡,对于这个家庭的打击实在太大了。小豪的伯伯表示,发生这样的悲剧,拉电抽水的这家人有不可推卸的责任。然而从事故发生到现在,始终也没有一个确切的说法。

根据抽水用户家年近七旬的杨老太的描述,事发当天,她的老伴儿看到河边有几个孩子拿着手电筒转悠,也曾上前劝说过,叫他们离这里远一点,正在抽水,怕电到他们。“他(小豪)的同学也劝他,人家在抽水叫他快过来,他不听,就不过去,最后碰到我家潜水泵了。”

杨老太还表示,自己家里也很穷,否则也不至于抽免费的河水使用。她家几个孩子都不争气离婚了,丢了几个孙子给她,上面还有个八九十岁的老人。自己老两口年纪也很大了,家里根本没什么经济来源。现在,老伴儿已经被刑事拘留,他们也已经借了两万块丧葬费给到小豪家,再多的钱也拿不出来了。

“他(老伴儿)已经被逮进去了,或者是被判十年还是八年,随便判了,十五年二十年也随便判,家里拿不出钱来。”杨老太无奈地说。

最后,杨老太又补充道,发生这样的事情,小豪的家长也有责任。孩子年龄还小,而且假期期间老师都让家长签过字,让家长监督孩子不能去水库或高处等危险的地方。“他家非要我赔偿的话,她要命不要?要的话就拿我的老命去抵。家里的这些东西,她想要就过来拿。”

造化弄人,16岁,正是花儿一样的年纪,一生中最黄金的阶段,不想却遭此厄运。唏嘘叹惋之余,我们再回到事件本身,不管小豪的父母监督失职占的比重有多少,抽水的这户人家肯定也有摆脱不了的责任。那像这种家庭确实贫穷,实在拿不出来赔偿的情况下,到底该怎么维护受害方的权益,法律又会怎么处理呢?

通常情况下,如果法院判定了责任方需要赔偿,但责任方又声称没钱的情况下,法院可以通过合法手段调查其财务状况。如果确实没有货币财产,那权利方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其非货币资产,我们常见的司法拍卖就有这种情况。如果固定资产也没多少的,法院会中止执行,等责任方有财产了再恢复执行赔偿程序。

或者说,双方也可以协商以劳务付出的方式赔偿,即责任方给权利方打工还债,并接受权利方和法院的监督。不过在本案例当中,如果杨老太所述都是事实,家里没钱,也没有什么值钱的财产,再考虑到老两口七旬的高龄,说实话,小豪的家属拿到赔偿的可能性还真不大。这就叫光脚的不怕穿鞋的,小豪的家属可能最终还是要吃下这个哑巴亏了。

当然,不管能赔偿多少,都无法弥补一条生命的消逝所带来的伤痛。我们能做的,就是以此为戒,进一步提高安全意识,避免这样的悲剧再次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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